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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2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申报时间: 2022-11-23 -2022-12-09 受理部门: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一)在河南省注册登记时间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企业。 (二)运营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万元,经营规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平台运行机制完善,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要诚信、守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占80%以上。 (四)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等相关服务资源有稳定、广泛的合作关系,集聚服务机构5家以上。 (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保证措施;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要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要占到总服务量的20%以上;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六)年服务中小企业不少于80家,服务业绩突出,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步增长,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影响力。
支持力度
申报材料
(一)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见附件2); (二)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平台运营单位提交材料当月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和“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五)获得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资格(资质)、网站备案、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包含服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七)主要服务设施、软件或仪器设备清单; (八)申报单位管理制度、服务“五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收费、服务时间); (九)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职称及从业经验情况(见附件4); (十)签订服务协议的中小企业名单和服务中小企业成效的评价; (十一)发展规划或年度运营计划; (十二)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十三)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十四)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项目来源
《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豫工信企业〔2020〕98号)https://gxt.henan.gov.cn/2020/10-26/18370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