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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江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
申报时间: 2023-03-21 -2023-04-07 受理部门: 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1.在镇江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或能力,独立运营1年以上。 2.运营机制高效,经营行为规范,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服务内容、流程、计价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咨询电话以明确形式予以公开。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软件、仪器设备。 4.从业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比例不低于60%;制定内部人才培育计划并有效实施。 5.具备市场认可的服务功能和信息化水平,采取切实措施保证服务的公共性和开放性。 6.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年服务企业不少于20家且服务户(次)数稳定增长,客户满意度在80%以上。 7.服务记录完整、工作台账完善,有客户意见反馈机制并有效运行。
支持力度
申报材料
1.镇江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附件1) 2.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主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名单、学历、职称证明。 5.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6.开展相关服务活动的证明材料(包括上年度服务企业名单、通知、活动照片、签到表、服务评价、荣誉证书或牌匾等证明材料,提供不超过10场即可)。 7.开展相关服务的资格(资质、体系认证)、网站备案、许可证等证明(复印件)。 8.提供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证明。 9.获得各级政府部门颁发荣誉数及政府资助证明(证书、批复文件)。 10.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11.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项目来源
《镇江市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办法》(镇经信〔2015〕39号)(附件2) 《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2号)http://sme.sipac.gov.cn/epservice/techsub/Apps/psp/index.php?s=/PolicySearch/policydetail/id/11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