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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支持企业稳产扩产奖励政策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 2023-03-29 -2023-05-05 受理部门: 阳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条: (一)2021年产值达100亿元,2022年上半年增加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按不变价计算); (二)2021年产值达50亿元,2022年上半年增加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按不变价计算); (三)2021年产值达10亿元,2022年上半年增加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按不变价计算)。
支持力度
(一)2021年产值达100亿元,2022年上半年增加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2021年产值达50亿元,2022年上半年增加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2021年产值达10亿元,2022年上半年增加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原件(申请书文字1000字左右,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企业基本情况、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生产先进性、申请依据及金额等); (二)承诺书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三)《企业申请表》原件; (四)企业具备合法经营证件:立项、节能审查、环评、安全、营业执照、企业诚信等证明; (五)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及委托办理申请该奖励资金事项的委托书原件; (六)相应的佐证材料: 1.企业反映营业收入、产值的财务报表; 2.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反映企业增长审核意见; 3.企业上两年度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资料; 4.企业当年度用电证明; 5.社会信用等级证明。 以上材料需加封面,并按顺序编制目录后装订成册后加盖企业公章。
项目来源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2022)15号)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阳府〔2021〕60号) 《阳江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阳江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阳商务〔2023)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