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区孵化器(加速器)内新入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租金补贴指南
申报时间: 2024-01-22 -2024-02-26
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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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一)在2018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2日期间首次入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含转专业、掉规后再入统等情况),入统后一年内在区级孵化器、加速器中生产和办公场地产生租金;
(二)申请该项补贴的企业入统时需已在区级孵化器(加速器)内租用场地并且工商注册和国地税登记均在本区,而且在申报该项补贴时未掉规;
(三)区级孵化器(加速器)是指经国家、省、市、区其中一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包括试点)、加速器。
支持力度
对于区级孵化器(加速器)新入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该企业入统后一年内(年度入统的从次年的1月起,月度入统的从填报一套表当月起,连续12个月,但不超过2023年11月12日)在区级孵化器(加速器)中实际支付租金(不含管理费、水电费、服务费、税费等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一次性租金补贴。申请金额精确到元,小数点后略去。
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分别装订,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不需再扫描上传;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孵化器(加速器)内新入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租金补贴申请审批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完税证明材料(进入网上税务局打印最近一年的完税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5.统计关系证明(从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中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及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含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的场地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入统后1年内的租金发票及银行回单等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不少于5张办公场地现场彩色照片(加盖单位公章);
9.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项目来源
《关于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穗埔字〔2018〕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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