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是重要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基础性内容。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为依法推动企业强制性披露环境信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等,舟山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制定了《舟山市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将《舟山市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至3月31日。
公示期间,企事业单位、个人、其他社会组织等若有异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实名反映,所提意见和建议要真实客观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
联系人:乔木,联系电话:0580 2067875
地址:舟山市生态环境局405室,邮政编码:330900
附件:舟山市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信息表(公示版).xlsx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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