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行政审批局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 桂林市水利局关于推行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合同网上签订和变更的通知【信息时间: 2023/6/15 阅读次数: 61 信息来源: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要打印】【关闭】 | |
各县(市、区)行业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主体: 为了全面优桂林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管理,推进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落实合同主体责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实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类型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通知》(桂事管发〔2022〕24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桂建管〔2022〕13号)《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交通工程总承包、设备采购和材料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通知》(桂事管发〔2021〕54号)《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交通工程监理和勘察设计项目 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通知》(桂事管发〔2021〕49号)有关规定,现将工程建设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标合同在线签订和变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办理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签订及变更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桂林)完成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线上签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合同内容需要变更,应及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桂林)签订、变更合同。招标人对上传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桂林)的合同文本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二、网上办理中标合同签订及变更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桂林)完成中标合同线上签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合同内容需要变更,应及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桂林)签订、变更合同。招标人对上传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桂林)的合同文本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三、在线登记合同履约信息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验收完成后,招标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桂林)登记项目重大变动、合同重大变更、合同中止履行和解除、违约行为处理结果、竣工验收等在内的合同履行情况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四、其他补充内容 1.招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 ①线上办理:办理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 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②线下办理:办理地点在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所需材料请查看线上办理的网址。 2.招标人应及时观看培训视频。 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变更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或者通过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网上培训”栏目在线观看培训视频。 未尽事宜请与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联系电话:0773-5625157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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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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