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吉林省长春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辉南县新开岭火山渣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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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辉南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8588885@qq.com 联系人:张闯 联系电话:0435-8222219 通信地址:辉南县自然资源局601 邮编:135100 附件:吉林省长春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辉南县新开岭火山渣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辉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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