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受气象因素影响,经市生态环境和气象部门会商研判,预测未来48小时我县将发生中度至重度污染。按照《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肇州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经过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肇州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4年4月20日13时启动肇州县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响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预警内容公告如下: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3.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各乡(镇)场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二、 建议性减排措施
1.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进一步加强清扫保洁作业。
2.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
3.对纳入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4.提升对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城镇街道烧纸或焚烧遗物的查处力度;加大对露天焚烧秸秆、树枝树叶及其他废弃物执法检查频次。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肇州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要求,严格按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响应措施;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肇州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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