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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绛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绛编办发﹝2021﹞41号)文件,我单位已并入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现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意,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接绛县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伟
电 话:13934107397
绛县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4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