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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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宿州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宿科成〔2020〕67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宿州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公示、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度宿州市优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
2022年度宿州市优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属地 |
1 |
安徽旭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高新区 |
2 |
安徽万硕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埇桥区 |
3 |
砀山创合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砀山县 |
4 |
安徽一诺青春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
经开区 |
5 |
安徽企服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
埇桥区 |
6 |
灵璧县智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灵璧县 |
全市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遵循自愿原则,申请市级备案。备案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以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科学技术普及等为主营业务,在宿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登记注册时间不少于一年;
(二)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20万元,拥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资质;
(三)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稳定的科技服务和管理队伍,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交纳社会保险或劳动合同),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需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四)具有科技服务经验、能力和良好信誉。
宿州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工作常年受理。申请材料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一)申请。各申请机构登录“宿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218.22.156.133:1000/SysLogin/SysIndex.aspx),在线填写《宿州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申请书》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材料包括:
1.《宿州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申请书》(附件1);
2.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或租赁)、单位资质证明、特定科技中介服务业务执业资格证书或科技中介服务资格证、机构人员名册、劳动社保或个税材料;
4.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纳税或免税证明。
(二)初审。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实、现场考察。初审合格后,由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盖章上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至市科技局。
(三)审核。市科技局对通过初审的机构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备案登记。
备案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应于每年3月前登录宿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提交年审报告(格式见附件2)。不提交年审报告或年审不合格的,取消备案,并向社会公告。
需要了解企业是否可以申报该项目,请联系政策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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