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铜梁区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公示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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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铜府办〔2022〕15号),我中心组织实施2021年生猪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经镇街审查、组织申报,区畜牧业发展中心委托重庆龙源会计师事务所核查,现将项目补助对象、补助金额(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5月23日18:00前与区畜牧业发展中心畜牧发展科反馈(联系人:邹铭;联系电话:45671360)。
附件 2021年度铜梁区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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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报金额(2021年度账面金额) |
审计调整 |
贷款利息审定金额 |
贷款贴息补助金额 |
1 |
铜梁区兴群生猪养殖场 |
32,951.40 |
-23,192.72 |
9,758.68 |
4,879.34 |
2 |
重庆铜梁区宋鹏生猪养殖场 |
16,240.00 |
-6,508.06 |
9,731.94 |
4,865.97 |
3 |
重庆旺农饲料有限公司 |
727,516.39 |
-82,748.38 |
644,768.01 |
322,384.01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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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6707.79 |
-112449.16 |
664258.63 |
332129.315 |
1.贴息对象
注册和生产均在铜梁区内的生猪养殖企业,且在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新增贷款的生猪养殖企业。
2.贴息范围
重点是规模猪场用于购买饲料、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新建、改扩建规模猪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产生的流动资金;“借新还旧”的贷款资金不得纳入贴息范围。
3.贴息标准
贴息比例按照贷款主体申请贷款执行央行公布LPR的50%进行核算。贷款主体可以享受涪陵区“三融贷”引进担保机构提供的担保增信扶持优惠政策,贴息资金不得重复享受。
工作流程:
本区下达当年开展工作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开展资料收集初审并上报→区级农业部门组织复审、测算补贴金额并公示、出具验收文件→区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养殖户银行账户。
需要了解企业是否可以申报该项目,请联系政策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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